3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市近日发布新的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自2014年3月15日起执行。2011年7月1日执行的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3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市近日发布新的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自2014年3月15日起执行。2011年7月1日执行的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记者了解到,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5个等级,此次执行的新标准中没有提到一级和二级。新标准中,多层三级为每月0.45元/平米,四级为每月0.5元/平米,五级为每月0.65元/平米;小高层和高层三级收费标准为每月0.8元/平米,四级为每月0.9元/平米,五级为每月1.0元/平米,每等级收费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不限。同时,对超过五级服务质量标准的特级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暂实行单独定价。相较2011年7月1日执行的标准,新标准中三级以上物业服务等级每平米价格均上涨了0.05元。
(来源: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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