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盐城必须瞄准“江苏沿海中心城市、长三角北翼新兴的工商业城市和湿地生态旅游城市”的新定位,适应盐城城市化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加速推进的新要求。
10年内建成200万人口特大城市
盐城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即《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于2003年编制,并于2007年根据实际的发展变化进行了局部调整。但就是这部局部微调式的《总规》也已经落后于大市区进一步建设发展的需要。昨天,我市召开《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任务。
我市自建市以来,先后编制执行了六轮城市总体规划,通过组织实施,有效指导促进了中心城市的建设,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优化了城市空间结构,促进了城市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提高。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即《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尽管很好地适应了当时形势变化要求,但由于城市快速发展及行政区划调整因素影响,建设规模迅速逼近了总体规划的远期规模,大量待开发用地也超出了规划用地范围。总体修编已成必然。
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不但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盐城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2009年以来,盐城面临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两大国家战略机遇。按照沿海规划要求,2020年,我市要建成2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盐城必须瞄准“江苏沿海中心城市、长三角北翼新兴的工商业城市和湿地生态旅游城市”的新定位,适应盐城城市化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加速推进的新要求,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全力以赴做好《总规》修编。
昨天的会议要求,城市总体规划涉及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等多方面内容,要转变单一部门编制的方式,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方式全方位进行,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总体规划修编任务。
文章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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