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及时下发《关于恢复全市房地产销售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月21日陆续恢复全市房地产销售经营活动。
市住建局及时下发《关于恢复全市房地产销售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月21日陆续恢复全市房地产销售经营活动。
根据全市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市住建局下发《关于恢复全市房地产销售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全面恢复全市房地产销售经营活动。
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处及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机构、门店、服务点)等场所恢复销售经营活动需满足人员管理到位、场所措施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管控到位5个条件,在满足上述5个“到位”的条件下,向属地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提出申请,验收通过之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在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全面有序做好房地产销售经营活动的恢复工作。恢复销售经营活动后,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经营场所开放后的防控措施,全面开展外来人员检查登记、经营场所消毒、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消毒等工作;要继续暂停安排集中认购、开盘、公关策划、交房等客户集聚的销售活动,鼓励采取网络销售、网上签约等方式开展营销活动;要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落实,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预案,立即停工并组织人员进行临时隔离,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街道社区报告情况。
此外,疫情发生后,市房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严格控制、错时预约,于2月3日至2月20日期间,办理1043件房产政务服务事项,帮助市民解决急办事项。记者了解到,市房产政务服务中心将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于2月24日恢复正常的服务工作。
来源:盐阜大众报
发布者:盐城GO房网
电话:88408993
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